问题 | 起诉涉外离婚时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起诉涉外离婚时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起诉涉外离婚时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二、起诉涉外离婚法院多久判处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起诉涉外离婚流程 起诉涉外离婚流程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3.被告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法院安排调解; 5.调解不成安排开庭审理; 6.双方进行法庭辩论; 7.法院作出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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