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
释义 | 一、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有如下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主体是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本人以及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和当事人的近亲属。 ![]() 三、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原则为: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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