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办理时对申请人是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办理时对申请人是哪些要求 协议离婚办理时对申请人是以下要求: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办理时申请人要等待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办理时申请人要等待30天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办理时申请人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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