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的法律处理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婚姻无效的法律处理方式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或利害相关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双方婚姻关系无效,法院进行审理后,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的宣告婚姻无效;同时,如果在结婚时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但申请法院宣告无效时,无效事由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哪些情况下婚姻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 婚姻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无效的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会产生的后果是: 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涉及到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其他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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