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有哪些区别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六个区别,分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司法拘留适用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 2.采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3.与判决结果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折抵刑期; 4.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等。 二、行政拘留是不是会留下案底 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所谓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所以说只有构成犯罪了才会留下案底。 而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它并不是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实施的处罚,是一种治安处罚,因此行政拘留不会留下案底。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三、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如果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则不能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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