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
释义 | 一、未成年人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而是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侵犯他人权利的,原则是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以其财产承担侵权责任,不足的由监护人承担。 二、哪些情况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三、起诉追究侵权责任的时效是多久 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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