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后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是: 1.应先将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可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诉讼可以撤诉吗 起诉之后可以撤诉,在案件受理后随时可以申请撤诉,但是最晚要在判决做出之前,如果判决已经做出的,则不能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离婚财产分割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书应该包含: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 2.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3.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的分割方法、内容; 4.双方的约定承诺、签名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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