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
释义 |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离婚方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法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书能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的写法: 1.标题写明离婚诉状; 2.写明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地址; 3.写明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地址; 4.诉讼请求书写了自己要求的目的,包括:判决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探望方式的原因和依据、财产状况、分割理由和依据等; 5.离婚理由,应详细描述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不可能和的可能性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关系、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等方面说明事实。 ![]() 三、多久能够完成离婚诉讼程序 能够完成离婚诉讼程序一审可能需要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时间不等。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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