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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迁出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一、离婚后迁出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后迁出户口需要的手续是: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移申请书怎么写
    题目写上户口迁移申请书即可,申请书的内容首先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民族、常住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等,接着写明迁户口原因、需要迁户口的对象及其基本信息,并说明你和对方的关系,以及迁户口后是否同在一地生活,写明具体的想把户口从何处迁到何地,最后署上申请人姓名和年月日。
    
    三、离婚户口迁出需要户主同意吗
    迁出户口可以不经由户主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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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4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