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需要收集哪些必要的证据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离婚案件需要收集哪些必要的证据 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验伤报告; 2.受害人或被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出具的调解的记录; 3.报警记录; 4.加害人的认错书; 5.证人证言; 6.家庭暴力离婚需要的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家庭暴力离婚后财产应如何分配 家庭暴力离婚后财产应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1.应先将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可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家暴离婚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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