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
释义 | 一、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怎样进行分割 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方式按解除同居关系解决如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的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离婚财产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划分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倾向无过错方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