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一、离婚案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案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六个月内。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离婚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2.执行立案条件; 3.案外人异议;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对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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