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后是否需要归还已收取的彩礼 |
释义 | 一、女方离婚后是否需要归还已收取的彩礼 离婚了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1.男女双方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婚前男方付彩礼钱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如果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所有权归女方父母所有,女方不拥有所有权,女方未经其父母同意自然不可以自由支配,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当事人之间对彩礼的收受方默认为女方,如果尚未登记结婚证,女方可以自由支配彩礼钱。若是双方已经取得结婚证,并且与婚内财产混同,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属于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 二、退还彩礼钱不够可以打欠条吗 法律网提醒您,退彩礼是可以打欠条的,只要是对方愿意给你打,肯定是可以打的;打完欠条之后,无论是结婚前或结婚后都是生效的就表明别人还你这个彩礼钱。 离婚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男方在结婚时给付的彩礼的,则女方和男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即可。但是如果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且不存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男方支付导致其生活困难,或者女方没有同男方办理结婚手续和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女方是不用退还彩礼的。这种情况下最好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 ![]() 三、彩礼是结婚的必备要件吗 法律未明确规定结婚必须要彩礼,彩礼是一种习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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