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拖欠工资是否存在法定时效 |
释义 | 一、政府拖欠工资是否存在法定时效 拖欠工资是有时效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超过30天,一般就是违法的。单位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拖欠工资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拖欠工资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 1.能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证据,法律网提醒您,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个税完税证明、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书面材料。 三、被拖欠工资如何维权 被拖欠工资如下维权: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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