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是: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4.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5.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其他法定要求的材料。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强制执行申请的具体执行方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申请的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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