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竞业限制范围如何定 |
释义 | 一、企业竞业限制范围如何定 企业竞业限制的范围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双方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禁止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约定适用的人员包括什么 竞业限制约定适用的人员包括: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 ![]() 三、竞业限制是否该一式两份 法律网提醒您,竞业限制是应该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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