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
释义 | 一、根据规定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1.同居期间双方对共有财产做了分割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对共有财产未做分割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由双方协议: 3.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 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 4.分割方式; 5.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 7.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 三、解除同居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法律网提醒您,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所以公证并不是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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