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有例外情况下的房产过户不需公证 |
释义 | 一、是否有例外情况下的房产过户不需公证 房产过户不一定需要公证,需视情况而定,以往属于以下情况的需要必须办理公证,但根据新规定,以下情形不需要再办理公证,是否是否公证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 1.个人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继承不需要公证; 2.赠与的房产。房产赠与不需要强制公证;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的,房产买卖协议不需要再进行强制公证,直接办理过户即可。 二、房产过户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三、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3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房产过户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产局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完成过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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