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豁免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债务豁免的种类有哪些 债务豁免的种类有: 1.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人的表示; 2.债权人的债务免除行为未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提出拒绝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二、免除债务的特点 法律网提醒您,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 1.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2.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 三、债务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债务免除行为不是单方行为。如果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拒绝;而债务人拒绝的,就不发生债务免除的效力。因此债务免除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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