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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户口未迁走怎么办
释义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未迁走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户口迁移需要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到迁入地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携带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办理更换身份证。
    二、户口本未婚怎么改成已婚户口
    法律网提醒您,户口本未婚改已婚,可由当事人本人,或户口本登记的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事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谁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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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2: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