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过户是否需要进行相关手续 |
释义 | 一、房屋赠与过户是否需要进行相关手续 1.想要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的赠与自己的亲属或是他人的时候,首先需要整的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产权人只有赠与人自己,就不用征求任何人的意见。赠与房产需要签订赠与合同,通过正式的书面合同证明房屋是自己同意无偿赠与的,赠与合同签订以后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时的公证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1%至2%。 2.赠与合同公证过后,双方就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正证件、赠与合同、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评估费、登记费,加起来就只有3.5%25的房屋评估价比例,所以赠与过户的费用还是比较低的。 4.费用交付完成以后,继续办理过户是手续。房产交易手续办理完成以后,会告知取证的时间和地点,到时拿着证件去取就可以了,过户也就办理完成了。 二、房屋赠与给子女后可以撤销吗 房屋赠与给未成年孩子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能撤回。产权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孩子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三、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赠与行为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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