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指的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
释义 | 一、担保物权指的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物,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就担保物的交换价值所享有的优先于(担保人之普通债权人)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特点如下: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1.范围不同。担保物权:包括了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2.特征不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抵押权: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3.目的不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抵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 ![]() 三、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规定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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