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地受伤的赔偿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在工地受伤的赔偿如何确定 在工地受伤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流程为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在工地受伤工伤赔偿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三、在工地受伤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的处理办法: 1.到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