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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释义
    一、动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动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以下区别:
    1.房屋质量有差异
    动迁房的建设利润一般都会被牢牢限制住的,因此建筑商在仅有的资金范围内会偷工减料以赚取最大的利润。所以,动迁房的质量一般较差。
    商品房较于动迁房来说,虽然也存在偷工减料的的行为,但是毕竟是直接销售给购房者的,相对来说质量会好些。
    此外,动迁房与商品房在绿化率、容积率、公摊面积上也是有所差异的,至于究竟孰好孰差,还得看具体项目。
    2.结构设计要求不同
    动迁房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一般是按照要求的最低配置来建设,只要不违反规范就行,所以槽点比比皆是。
    商品房则会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会多花点心思,毕竟开发商在前期要考虑到项目卖点,具体和开发商对该小区的定位有关。
    3.房屋价格相差较大
    动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房价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4.其它。
    二、动迁房办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6.安置单位的各种相关资料。
    7.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8.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三、迁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动迁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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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