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强制拆迁如何应对 |
释义 | 一、政府强制拆迁如何应对 政府强拆房屋如果有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强拆是否合法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首先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要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请行政诉讼,如果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的,并且需要被强制拆迁的建筑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二、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三、实施强制拆迁的关键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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