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令状Writs of assistance英国的一种强制性令状。在早期由大法官法院颁发这种令状,使当事人回复对土地的占有,现在这种令状也用来命令法院接管员或其他的当事人占有某种特定的动产。在美国独立以前,北美殖民地的高等法院协助英国政府执行其制定《航海条例》而颁发的掠夺殖民地人民的普通搜查证,也称为援助令状,这种令状勿需指名所要搜查的房址和货物,而授权海关人员可以随意搜查任何私宅,查找任何走私货物。殖民地的人民指责这种令状是违宪的,1762年英国政府确认它为合法,仍继续颁发,十三个州殖民地的大多数高等法院都起而反对,拒不承认这种令状的合法性,拒绝颁发。这种令状是激起殖民地人民拿起武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导火线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