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进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要进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5.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6.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7.其他有关文件。 二、不动产继承登记需要公示吗 不动产继承可以不公示。当继承人继承了一个房产的时候,可以不去办理一个继承的一个变更登记,就是使用权人的变更登记,仍然可以进行一个房屋的使用。但如果需要买卖的,则需要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不动产继承登记要多久 一般是30天,房屋遗产继承的,需要多少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继承房屋后,继承人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申请30天内完成登记。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