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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进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一、要进行不动产继承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5.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6.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7.其他有关文件。
    二、不动产继承登记需要公示吗
    不动产继承可以不公示。当继承人继承了一个房产的时候,可以不去办理一个继承的一个变更登记,就是使用权人的变更登记,仍然可以进行一个房屋的使用。但如果需要买卖的,则需要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不动产继承登记要多久
    一般是30天,房屋遗产继承的,需要多少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继承房屋后,继承人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申请30天内完成登记。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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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