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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刑责如何界定
释义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刑责如何界定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刑责界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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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