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逮捕后还会判刑吗 |
释义 | 一、不予逮捕后还会判刑吗 不予逮捕后还会判刑。法律网提醒您,逮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因此若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不逮捕。 二、不予逮捕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予逮捕的法定情形有: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三、拘捕和逮捕有啥区别 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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