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妥善处理因欠债而被人起诉的情况 |
释义 | 一、如何妥善处理因欠债而被人起诉的情况 欠钱被起诉了,首先应当积极应诉,然后尽快偿还欠款,如果这哪是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债不还诉讼费用谁承担 别人欠钱不还的,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法律网提醒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 三、欠债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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