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所需的一般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所需的一般要件是什么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二、行政行为有什么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4.执行力。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2.羁束行政行为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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