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切实可行的家庭暴力证据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切实可行的家庭暴力证据 离婚时可以收集这些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二、家庭暴力离婚诉讼多久会作出判决结果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一般要三至六个月作出判决结果。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则会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家庭暴力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家暴人身保护令时间最长是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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