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法定程序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法定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流程: 1.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计算赔偿总额。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4.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1.向管辖法院递交诉讼状提起诉讼; 2.法院立案后,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 3.法院庭审后,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调解,不愿调解的,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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