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家庭暴力是否能够成为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 家庭暴力是属于能提出离婚赔偿的法定事由之一的。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有身体暴力,比如殴打等。还有精神暴力以及冷暴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若是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三、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公平划分 因家暴行为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那么一般共同财产就不会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