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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公正分配
释义
    一、离婚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如何进行公正分配
    离婚后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公正分配的方法是: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共有的房产如何过户给另一方
    离婚共有的房产过户给另一方的方法有:
    1. 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 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5. 取证;
    6.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1.税类:
    (1) 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 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 登记费80.00元;
    (2) 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 工本费20.00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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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