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购房合同时约定什么事项 |
释义 |
一、签购房合同时约定什么事项 购房合同应该约定的内容分别有:购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购房合同的标的、标的物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购房合同要有哪几种签订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购房合同要有两种签订方式:一种是购房人由于工作原因或者是距离原因不能来到售楼部,可以利用网签的方式,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一种就是比较普遍的方式,就是前往售楼部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三、购房合同存在哪些无效情况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 1.签订合同一方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取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也没有进行追认的; 3.一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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