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署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合同签署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签署的基本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签订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签订合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共秩序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时,法律网提醒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书没有签订日期有效吗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就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执行,签订日期不一定就是生效日期,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可以约定的。因此,签订日期与约定的生效日期发生冲突的时候,要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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