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被侵占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被侵占怎么处理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可以先找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情况下会导致农村宅基地被收回 以下情况下会导致农村宅基地被收回: 1.为实施村庄和集体建设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2.为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3.不按照批准用途建设使用连续达两年以上的; 4.宅基地依法批准并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 5.因撤销、迁移等原因不再使用和已失去居住使用价值的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6.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因此,当宅基地被灭失的,宅基地上的所有权也当然消失。该种情形下,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程序 农村宅基确权的一般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