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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听证组织流程是什么
释义
    一、行政处罚听证组织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7.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二、行政处罚罚款能否申请减免
    行政处罚罚款不能申请减免,但是可以依法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不能申请减免,但是可以依法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三、行政处罚政审能过么
    行政处罚政审能过,行政处罚对公务员考试是没有影响的。公务员考试政审不需要开具无违法记录证明。法律网提醒您,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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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