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护士行为应找哪个部门申诉 |
释义 | 一、投诉护士行为应找哪个部门申诉 投诉护士行为应找以下部门申诉: 1.可以向医院办公室投诉; 2.向医院分管纪律检查、监督的领导投诉; 3.向卫生局里面的信访部门投诉; 4.向纪委驻卫生局的纪检部门投诉; 5.直接向医院院长投诉。 《护士条例》 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常见的医疗违规操作 1.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3.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 4.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5.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6.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7.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8.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9.其它。 ![]() 三、医疗纠纷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处理方法: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引用法条: [1]《护士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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