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么 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过程中是可以兼得的,对于在赔偿的过程中一般情况是采用互补的原则,只要是不让受害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则两者的赔偿才可以算是合理的、合法的。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包括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包括: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 ![]() 三、交通事故起诉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起诉期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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