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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准确理解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释义
    一、如何准确理解无效婚姻的概念和范围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婚姻无效的范围是: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婚姻关系,且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一方过错导致婚姻无效的,另一方可请求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
    无效婚姻起诉状应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等。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
    3.请求人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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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