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支付女儿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一、一方不支付女儿抚养费怎么办 一方不支付女儿抚养费的处理: 1.若是通过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若是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裁定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请法院变更抚养费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起诉抚养费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关于抚养费起诉的步骤如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其它。 ![]() 三、抚养费的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子女基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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