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交通事故不同的赔偿,理赔标准不一样: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二、交通事故理赔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理赔诉讼期限是三年,也就是诉讼时效。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怎样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4.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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