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感情破裂表现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一、夫妻感情破裂表现有哪些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表现有以下情形: 1.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3.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5.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8.一方有赌博等恶习,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二、夫妻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夫妻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30天冷静期后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审理—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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