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要素构成了入室盗窃罪 |
释义 | 一、哪些要素构成了入室盗窃罪 构成了入室盗窃罪的主体要素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入户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盗窃罪追诉时限为多久? 盗窃罪追诉时限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五年;处无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二十年。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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