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证明具有当地购房资格的材料; 3.其它。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三、购房合同可以反悔吗 买房合同签了可以反悔,但是出卖人无过错或者没有法定解除事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十六条 [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