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确认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被确认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被确认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处理方式是: 1.如果对方有过错的,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其赔偿因缔约而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现实损失也包括合理信赖利益; 2.如果无过错,可以双方协商之后和平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 3.并且依法办理了房产登记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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