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过了不给转正是否违法 |
释义 | 一、试用期过了不给转正是否违法 劳动者的转正期到了,公司无故不给转正时违法的,属于滥用试用期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一样是按月发放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三、试用期可以随时离职吗 法律网提醒您,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离职,离职前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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