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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期限
释义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效期限是一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典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由此可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如果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2、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不限于遭受的直接损失。这里需要澄清两个问题:一是将非直接遭受的损失,如被害人因伤害住院治疗,花在医治其他与伤害无关的病症上的费用等,排除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外;二是在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中,既包括积极的损失,即已经受到的损失,也包括一些消极的损失,即以后必然遭受的损失。例如在伤害案件中,积极的损失如被害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消极的损失如被害人因伤不能工作而造成的收入减少。但这种消极的损失应当是必然的、可期的、合理的,具体范围应当按照民事实体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起诉书怎么写
    基本内容应该包括: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名称、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果属单位、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代理律师应当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2)具体诉讼请求。主要是结合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的物质损失范围和大小来提出具体的诉讼要求。书写诉讼请求时,要条理清楚,有法有据。
    (3)基本事实和理由。详细写明造成自己物质损失的原因,即详细的犯罪行为及其侵害过程与物质损失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关键性的事实和情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状时间。
    (5)相关的证据材料。即是在诉状中写明有关证据情况,包括证据名称、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6)附项。主要是交待该诉状副本的份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期限的全部内容。如果满足法定的条件的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可以先予执行,即未诉讼就可以执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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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19:32